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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沿海岸段警戒潮位值 省内39个岸段重新核定实施

大众网 2026-10-31 09:02

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《关于公布山东省沿海岸段警戒潮位值的通知》。根据《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》及自然资源部《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省自然资源厅、省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,依照《警戒潮位核定规范》对省内沿海39个岸段警戒潮位值进行了重新核定,相关成果已通过审查,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
通知明确,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沿海岸段警戒潮位值的通知》(鲁政办字〔2017〕106号)同时废止。警戒潮位值是海洋防灾减灾和沿海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,沿海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水利厅、应急厅、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应据此做好海岸带管理、防汛防台和应急响应等工作。

省海洋局提醒,警戒潮位值关系到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各沿海市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落实管控措施,在台风、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警期间加强巡查值守,确保预警响应和转移避险工作有序开展,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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