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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起一批民生新规正式施行 社保欠缴最高可处3倍罚款影响你我生活

齐鲁晚报 2026-11-01 11:12

进入11月,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新规正式落地施行,涉及社保缴费、公共卫生、烈士褒扬等多个领域,值得每一位市民关注。

社保缴费方面,《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6年版)》自11月1日起施行,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。新规明确,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,最高可处以三倍罚款;同时,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"自愿放弃社保协议"被明确认定为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能成为免缴社保的理由,从制度上堵住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漏洞。

公共卫生领域,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、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传染病消毒规范》(GB 19193—2025)于11月1日起实施,标准在适用范围、操作原则、质控要求、技术方法四个方面作出调整,覆盖预防性消毒、随时消毒、终末消毒全场景。同期,新修订的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》施行,补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短板,明确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用途、不得买卖抵押。

此外,证监会发布的《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将于11月16日起施行,对衍生品交易提出账户实名制要求,加强对交易者和经营机构的监管。多项新规叠加,既守护群众"钱袋子"和"健康门",也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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